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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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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失业人员 |
所需材料 |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2)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总工会当年核发的《湛江市特困职工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人员:《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人员:单亲家庭离异、丧偶的有效证明以及子女在校读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驻湛部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市双拥办盖章确认的驻湛部队家属名单及对方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6)退伍军人:凭退伍军人证原件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窗口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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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办:就业困难人员向镇人力资源保障所提出就业援助申请。 2、受理: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审核。 3、办理: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根据审核结果加具意见,并备案。4、办结:申请人员向县人社局提供相关资料。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办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情况,推荐参加技能或创业培训;向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就业岗位,对于特别困难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 |
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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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办:就业困难人员向镇人力资源保障所提出就业援助申请。 2、受理: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审核。 3、办理: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根据审核结果加具意见,并备案。4、办结:申请人员向县人社局提供相关资料。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办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情况,推荐参加技能或创业培训;向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就业岗位,对于特别困难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说明:
长期
承诺时限说明: 长期 |
办事窗口 |
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12:00 下午2:30--6:00 节假日放假 地址:
北桥路37号 联系电话:
3093182 交通指引:
从锦和镇转盘沿锦绣街向东走约200米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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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
备注 |
无 |